日本《大麻管制法》和《麻醉品管制法》两部法律将大麻归入麻醉品

日本《大麻管制法》和《麻醉品管制法》两部法律将大麻归入麻醉品

卫生、劳动和福利部于12月12日明确了修订后的《大麻管制法》和《麻醉品管制法》的实施日期,这两部法律将大麻归入麻醉品类别,并使其受到与其他管制药物相同的使用罪行的约束,即12月12日。

9月12日,厚生劳动省明确了修订后的《大麻管制法》和《麻醉品管制法》的执行日期,这两部法律将大麻归入麻醉品类别,并使其与其他受管制药品一样受到相同使用罪行的处罚。

修订后的法律删除了禁止使用含有大麻提取成分的药物的规定。只有那些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确认的药物才能用于医疗领域。

修订后的法律将大麻和大麻衍生的有害成分四氢大麻酚定位为麻醉药品。非法持有或使用大麻是违反《麻醉品管制法》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目前,《大麻管制法》禁止持有和种植大麻,但对使用大麻不收费。

含有大麻提取成分的药品将与其他用于缓解疼痛的麻醉品一样,受到相同许可制度的管制,并将可以销售和使用。《大麻管制法》将更名为《大麻草种植管理法》,专门针对种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