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CRA宣布将开始发出法律警告,并可能采取措施追回所有COVID-19项目(包括CERB)的多付款项。
在裁定许多人不符合领取这些款项的资格后,税务局试图重新获得这笔钱,总额约95.3亿加元。
如果用95亿加元除以2万加元或其他人多领的钱,那人可就多了。在95.3亿加元的总额中,CRA仅寻求从CERB多付的54.1亿加元。
一些领取了大流行病救济金的加拿大人已经离开了加拿大,而且不会再回来,他们本不应该收到这笔钱,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受影响的人太多了。
一旦被CRA要求退款,他们可以申请破产,政府可能永远不会看到这些钱,但绝大多数被CRA追查的人最终都会支付这些钱。
疫情期间,通过CERB计划,如果影响到加拿大人的就业,每月最多可获得2000加元的经济补助。
一旦有人收到CRA的退款警告,他们可以要求再次审查其财务状况以及是否必须向政府还款。
他们可以向CRA提供更多信息,并要求对此事进行第二次审查,一般来说,第二次审查将由第一次没有看过文件的人进行。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CRA就会找上门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没有能力还钱,除了宣布破产或死亡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审查。
否则CRA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资产或留置您的房屋。
一般来说,他们会给你的文件指派一名收集员,日复一日地追着你,让你的生活相当痛苦,CRA非常非常擅长收集。
税务局表示,它只会对那些不合作的人采取法律行动,而且这些人被认为有能力偿还这笔钱。
迄今为止,在政府的努力下,索赔人与加拿大税务局之间已打了1000多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