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星期日,法兰西不妥协党在《论坛报》上发表文章,威胁要对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启动弹劾程序,指责他发动了一场反对民主的体制政变。
极左翼议员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共和国总统在不考虑政治结果的情况下任命政府首脑的意图,在七月提前举行的议会选举中,左翼联合新人民阵线胜出,但与绝对多数相差甚远。
签名者包括让-吕克-梅朗雄及其助手玛蒂尔德-帕诺特、马农-奥布里和曼努埃尔-邦帕尔,他们将援引《宪法》第68条实施自己的计划。但从理论上讲,鉴于议会的权力制衡,他们罢免爱丽舍宫主人的斗争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更糟糕的是,周日,新自由党成员之一的社会党宣布不支持这一倡议。这份护民官只有LFI的领导人签署。弹劾是不切实际的,社会党主席奥利维耶-福尔在X日说道。
《宪法》第68条规定,共和国总统只有在违反其职责,明显不符合其行使职权的情况下,才能被免职。如果总统的行为损害了其职务的尊严,违反涉及总统的政治行为和私人行为。显然,拒绝注意立法选举和无视立法选举的决定构成了应受谴责的违反总统职责基本要求的行为。
然而,这一程序必须克服几个障碍。首先,启动这一程序的议员们必须说服国民议会和参议院成立高等法院。该机构是根据2007年2月的宪法修正案设立的,由波旁王朝议长担任主席,其唯一职责是下令弹劾总统。
要召集这个高等法院,一项决议动议必须首先获得议会主席团的批准(在主席团中,新自由党在22票中至少获得12票),然后由法律委员会通过,并在众议院以三分之二多数获得通过。然后,在右翼占多数的参议院也必须遵循类似的程序。
然而,虽然拥有70至80名议员的不结盟运动的法兰西原则上可以单独向国民议会提交决议,但要获得三分之二的议员的同意似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所有新自由党议员都投了赞成票,那么只有151名议员支持弹劾程序,而PS拒绝支持弹劾程序后,弹劾程序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即使高等法院成立,弹劾共和国总统也必须获得三分之二多数议员的通过。因此,考虑到议会两院内部的权力制衡,这种可能性极低。
自生效以来,第68条仅被使用过一次。2016年,共和人士党议员就《世界报》记者热拉尔-戴维特和法布里斯-洛姆在《总统不能这样说》一书中披露的机密信息对弗朗索瓦-奥朗德发起弹劾程序,该提案经议会主席团审议即被否决。